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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低低地和他交谈。这个念头无端地冒出来,就象韭菜一样,越割就疯长得越厉害了。
我的腿在寺庙的平台上休息。金色的屋顶用黄金包装而成。黄金,原是世俗的世界里人们孜孜以求的物质,用在这里,我不能去体会它的神圣。
他在平台上走来走去。一袭红色的袈裟在我眼前晃过来晃过去。我将“玉树临风”赠给他,这个词与这个人真的很贴切很有缘。他剃的是光头,鼻梁上架一副眼镜,脸上轮廓异常分明,有一种雕塑的质地。想起生活的那些城市里,那些扮酷的明星们跟他比,算什么?小巫见大巫。他的味道,一定会让人说,酷呆了。这不是一种表演。酷这个词就好象是为他量身定做。我知道看过他之后,许多的人我会看不顺眼了。
看久了他,眼前就生出一种幻觉。若他的手不是负在背后,而是握一把吉他,抓一个麦克风。我会把他当作欧美摇滚乐中的灵魂人物。他一定可以的。在重金属般地敲击下,将心中别人的自己的莫名的苦闷都倾泻出来吧。直到舒坦为止,他也可以唱情歌的,念了几十年的经,他的嗓音愈来愈有滋性。我相信,只要他开口,那种魅力不容你拒绝,不用包装,只要离开这,他就将是一种很红火的产品,很畅销。因为,不经意,他就站在了时尚的前沿,而且是流行的急先锋。
在他的脸上没有幸福,没有忧伤,也不带好奇心。尽管游客们长相不一,穿戴不一,神态不一。许多小喇嘛借机将游客看成一道道风景。可他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出。他就在平台上走来走去。独自或伴着人群。在人群中也是旁若无人地走。
当然,我并不是想做他的经纪人,尽管那是一种非常诱人的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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